铜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九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乘用电梯,爱护电梯设备以及相关标识物,有序乘用,按需点按电梯按钮,自觉维护电梯厢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电梯厢内蹦跳、打闹、推挤。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