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物品,应当实行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