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容管理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划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市容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市容主管部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市容管理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相关责任人。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