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中医药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对中医药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政策和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