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掌握本区域内老年人的养老情况和服务需求,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互助养老、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志愿服务以及文化、体育活动,调解老年人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