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社区发展治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社区发展治理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