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依靠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给予临时补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