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八条有效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建立并保存选举工作档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