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

提倡燃气用户使用金属波纹软管等防损、抗老化的连接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