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或者低空飞行时,应当遵守规定的飞行程序,防止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在飞机噪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域内建设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执行相应标准适用区域的规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