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