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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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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第三章 代表议案的审查

第十六条

有效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表议案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关于代表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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