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第三章 代表议案的审查第十五条有效大会秘书处议案办公室收到代表议案后,应当先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再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关于代表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