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使用一张选票的,对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次赞成票。

同一候选人如果高职务未能当选,应当把高职务得票计入低职务得票中。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