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第七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