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环境卫生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