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或者行政措施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或者行政措施,除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一)项外,可以由其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行使。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