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当重点面向易受损害群体开展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救助、扶贫助学帮困等人道救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