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推动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