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保障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在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领域和行业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办法由省红十字会制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