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普及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在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领域和行业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办法由省红十字会制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