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