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绿篱等设施和树木上吊挂、晾晒物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