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二章 工作机制第十一条有效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时,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有管辖权的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