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按保证通行和安全的要求修建临时便道。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