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公路建设工程实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和管理。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接受监督和管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