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四章 质量和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需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查验。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