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四章 质量和安全第二十四条有效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其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需要调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调整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当具有同等的职业能力。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