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砍伐、损毁古树名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