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与登记第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与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综合执法监督等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相关管理和服务信息。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养犬人的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二)养犬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三)犬只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四)犬只免疫接种信息;(五)因养犬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六)需要记载的其他信息。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