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阻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