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