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被处以警告、罚款的服务项目,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