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承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