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质量安全第三十五条有效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文件由发包单位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