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