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