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四十一条有效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