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节 货运经营第三十五条有效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