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源规划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改变一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饰的;(二)改变二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和主要平面布局的;(三)改变三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和色调的。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