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源规划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改变一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饰的;

(二)改变二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和主要平面布局的;

(三)改变三类历史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和色调的。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