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