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