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认定和规划编制第十五条有效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传统村落实际,突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时,编制单位应当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当地村(居)民的意见。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