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监督第十一条有效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运输、保存、使用和狂犬病病毒暴露者的预防接种及诊治的管理。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