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实行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