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指导学校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学校火灾的处置与救援,并依法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