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根据案件涉及的内容,执法机构可邀请有关部门、相关专家和监督部门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