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八条有效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