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动物防疫、兽药管理、工商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