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